当前位置: 首页 > YYVIP易游技术文档
更新时间:2025-12-24
点击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净月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东街306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你单位生产车间(租赁吉林省世纪青山实业有限公司厂房)SMT-3生产线毫安,Ⅱ类射线装置),装置配有一体化屏蔽铅房。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一)健全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建立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安全保卫、设备维修、使用登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分监督区、控制区,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警示语句和工作状态指示灯。
(四)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
(五)每年按相关要求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部门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